(来源: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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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致死孕妇开车前一天刚过户#【#撞人致死孕妇开的是脱保二手车# 】日前,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块“脱保二手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事发2024年12月11日凌晨5点多,已有6个多月身孕的高某因身体不适需紧急就诊,而家还有孩子需要照看,于是她就一个人一人开着老公的新能源车上了路,没想到在文翔路由西向东直行过路口时,撞上了一辆左转闯红灯、忽然蹿出来的电瓶车。事发时,高某过路口时的行车速度达95公里/小时。电瓶车驾驶员陈某当场倒地,其后不治死亡。就在事故发生前一天,高某的老公、用户潘某已把这辆车过户给朋友沈某,只不过尚未出货。而事故发生后,潘某才发现,这辆车已经脱保了将近一个月,没投保交强险与商业保险。原告陈某家属,将驾驶员高某、机动车辆现所有人沈某、机动车辆前所有人潘某作为三名被告,告上了法庭,并倡导三名被告承担40%的赔偿责任。法院审理查明,虽然汽车已经完成了变更登记,但并未完成汽车的出货,也就是说现在的占有并没转移,因此汽车的实质所有人仍为变更登记之前的登记所有人,故变更前的登记所有人仍具备投保交强险的义务。基于此,法院最后断定驾驶员高某承担4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837296.80元,汽车所有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与驾驶员一同承担责任。(来源:看看新闻)#孕妇一个人开车就诊致一男子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