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车由于物美价廉深受广大群众的喜欢,但大多数人在二手车交易时,往往以为只须向车管所提出机动车辆转籍变更申请即可,却忘记还应通知保险公司,变更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手续。
日前,市民马先生致电晚报交通热线反映,他于2014年5月购买了一部二手车,随后在车管所办理了汽车过户流程,当时想汽车过户后保险也是伴随车走,也没再去办理保险过户流程。
不巧的是,买车不久,他驾车回老家时与另外一辆车发生碰撞,事故责任鉴别为双方责任各半,马先生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却觉得:他的车险没过户,没办法给予理赔。马先生对此不解,觉得原用户买了保险,现汽车过户给自己了,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期望晚报予以关注。
就此,记者采访了一保险公司理赔部有关员工,据员工称,汽车所有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车险合同也转移,新用户与保险公司之间未打造起保险合同关系,被保险人还是原用户,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新用户无法索赔。
因此,市民在买卖二手车时,最好要问清原用户是不是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性汽车保险,假如他们投保了,且依然在有效期内,应准时办理汽车保险变更手续。
在二手车过户流程中,除去商业性汽车保险外,交强险合同手续的变更也是必不可少的,应该在买车后准时办理变更手续,以免导致非必须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