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接到如此一个顾客电话咨询,12月份刚买的一辆五菱面包车,面临保险到期,但在核算2021年汽车保险的时候,被保险公司告知,需要补缴2020年的车船用税,不知道状况的他,准时给我打来了电话。
大伙了解,车船用税跟交强险通常都是在一个单子上,是有保险公司代收的,但是是国家税收的一部分。那样,那种情况下,会出险漏交车船用税的状况呢?第一是原用户主动漏交的,如此可以省去不少的成本,尤其是一些大排量的车型,这种情况,我也遇见过,我天津的一个朋友就是如此,自己有个帕杰罗,当时买保险就只买了交强险,而没车船税,后来想补交的时候,就只能自己去税务局去补交了,更麻烦,还有付出滞纳金。

第二是在 12月购买汽车保险用户,保险公司带不出下一年的车船税,这是被动漏交的。这里需要提醒大伙,无论是主动漏交还是被动漏交,后期都需要补交,并且还有肯定的滞纳金,滞纳金肯定是按天算的。
假如你在买卖二手车时,发现漏交了车船税,第一时间需要联系你买车的单位,或者是原用户,假如实在联系不上,就只能是自己掏腰包了。这也提醒大伙,购买二手时必须要到合法的二手车经销商那里去买。第二,就是在买卖二手车签订有关的合同时,假如汽车没保单,而保险在12月或者1月到期的,尽可能协商好补充协议,写在合同里,防止后续的麻烦。

另外,车商在回收二手车的时候,为了不吃哑巴亏,更应该在回收合同里,填写了解车船税的状况,如此一旦有赖账的状况,大家还可以对簿公堂,起码这是最有力的的证据。说了这么多,不了解你是哪种状况,假如你的状况,不在我所叙述的问题的范围里,随时可以拨打18053146997详询,微信同号,当然,假如你有关于二手车的其他问题,也可一并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