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对《享受车船税减免打折的节省能源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名单进行了公示:“根据《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打折政策的公告》(财税〔2018〕74号)有关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进步中心拓展了《享受车船税减免打折的节省能源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组织申报、技术审查工作。”

依据《公告》需要,本次将排量小于1.6升的车型纳入车船税减半政策适用范围,在满足排量需要的同时,汽车还需符合综合工况油耗的相应标准,所以并非所有1.6升排量以下的车型都可以销售此政策,以下为可以享受打折福利的节能型乘汽车使用详细目录:

除此之外,对于符合新能源商品技术指标与有关水平需要的纯电动商汽车使用、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汽车使用,免征车船税,。前市场中绝大多数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均在名单内,主如果在中国生产的自主、合资车,而进口插混车型不在此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