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郑州商务局发布消息,为切实减轻“7.20”强降雨给广大群众导致的经济损失,郑州决定将汽车受损报废用户购置新车补贴政策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具体政策如下:
1、在本次水灾中受损报废的郑州当地牌照小型个人非营运汽车,在郑州具备资格的报废汽车收购拆解企业进行汽车报废后,用户本人重新购置汽车可以申请补贴。
2、将获得《报废机动车辆收购证明》和《机动车辆注销证明书》的截止时限,从原2021年9月30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3、在水灾中汽车受损报废的民用汽车用户,重新购置新能源个人非营运汽车的,参照《郑州汽车受损报废的用户购置新车补贴方法》标准申请买车补贴。
4、重新购置非新能源个人非营运汽车的,在2021年12月31近日获得《报废机动车辆收购证明》和《机动车辆注销证明书》后,可根据《郑州汽车受损报废的用户购置新车补贴方法》补贴标准,依据受损报废汽车行驶年限,申请领取汽车报废差异化补贴。
5、买家在政策延长期间获得汽车报废“双证”的,重新购置新车并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上牌时,不再免收机动车辆号牌费、行驶证和登记证工本费。
6、买家获得汽车报废“双证”,并完成新车购置和上牌后,可于2021年11月30日起,通过“郑好办APP”进行资格审核及补贴领取。
7、补贴申领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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