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新能源汽车竞价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公告》财建〔2020〕593号文件。公告明确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的规范框架及门槛与2020年一致,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但为推进公共交通等范围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与党政机关公务范围符合需要的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同时为加快推进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虽然补贴门槛未发生变化,但从2021年起,新能源汽车试验办法标准将更新,从补贴标准详细情况来看,2021年是将测试循环由现行的NEDC变成了W莱特币,不过2021年是新老测试标准的交接过渡年份,并且W莱特币测试标准现在还未正式对姥爷布。公告中也明确了,新标准发布推行前,根据老标准进行测试的商品,只须符合补贴政策技术门槛需要,均可按规定享受补贴。
针对近年来新能源汽车频繁出现的安全问题,公告中提出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置处罚的,明知商品存在水平问题而不主动召回、导致重大事故的,或者被主管部门责令召回的,视程度予以中止或取消推荐车型目录、暂缓或取消财政补贴等手段。推进打造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机制,强化对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运营、报废等全步骤监管,对于失火、重大安全事故等状况,拓展跨部门联合调查。进一步加大购置补贴审核,提升重点关注企业现场审核比率。
为了加强僵尸企业退出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资金投入、违规建设等乱象,公告中明确在新能源汽车补贴清算方面,新能源乘汽车使用、商汽车使用企业单次申报购置补贴清算汽车数目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
新标准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推行。
新能源乘汽车使用补贴标准
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
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