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轻型汽车推行“国六标准”已正式进入倒计时。12月30日,海南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轻型汽车实行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辆排放标准的通告》(简称“《通告》”),宣布从2019年7月1日起,在海南行政地区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须符合“国六标准”需要,禁止注册登记低于“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在2019年6月30近日已购买的非“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可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通告》明确了此次推行“国六标准”的适用
车型
为轻型汽车,包括《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汽车办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规定的最大设计总水平低于3500千克的M1类、M2类、N1类汽车。海南政府办公厅称此举是是为防治机动车辆排气污染,持续改变大方环境水平,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守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地区(京津冀及周围区域、长三角区域、汾渭平原)、珠三角地区、成渝区域提前推行国六排放标准。
据了解相比“国五标准”,“国六标准”轻型汽车的一氧化碳、总烃、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限值加严了30%-50%左右,可大大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油气挥发。伴随更多车企加快布局“国六标准”的汽车上市销售,可供消费者选择的汽车也会越来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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