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银保监会发布了《筹资出租公司监督管理暂行方法》,日前互联网上盛传《筹资出租公司监督管理暂行方法》,相较于之前的征求建议稿,网传的暂行方法有关内容有所微调,整体变化不大。过渡期原则上低于三年,相较于《征求建议稿》“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过渡期更为宽裕。且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参考实质状况适合延长过渡期安排。
网传筹资出租公司监督管理暂行方法全文如下: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筹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筹资出租业进步的指导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