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昭通讯员西研城市快报
买完二手车没过户,结果新用户拖欠一年多的养路费全由原用户埋了单,面对法院判令其归还原用户万余元养路费及滞纳金的判决,新用户却以“人间蒸发”方法来逃避实行。近日,河西区法院实行小组深夜出击,在食肆里“堵”住被实行人,圆满解决了这起实行难案件。
2003年年底,河西区男子张某购买天津宁河县某建筑工程企业的一辆双排汽车,张某交钱领车后,双方并没有办理过户流程。后因张某拖欠了一年多养路费,市养路费征稽处从该建筑工程公司收缴了道路建设通行费、养路费及滞纳金共计11611元。
该建筑工程公司将张某告上法庭后,河西区法院于去年11月做出判决,判令张某给付原告代缴的各项成本11611元,但张某一直拖欠给付。诉讼阶段,法院保全了张某自有些威驰汽车一辆。
今年2月,原告申请实行,法院受理后,实行法官多次传唤张某,但张某均无故不到,亦拒不履行判决书所规定的还款义务,后来甚至“人间蒸发”了,被人无从查找其下落,同时,那辆被法院保全的威驰汽车也被其转移。
在张某很多“方法”下,案件实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实行法官仍多方查找,经过不懈的努力,今年3月,终于在河东区旧机动车辆买卖市场内找到了正在进行二手车买卖的张某。眼看“无路可逃”,张某表示想给付欠款,承诺先还款5000元,余款分期还清。可是,就在众人都以为此案可以圆满了结的时候,张某却第三“人间蒸发”了。
被实行人拥有私家车,具备还款能力而拒不还款,并且擅自转移被法院保全的汽车,针对其种种劣行,河西区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手段。在实行法官连续多日的跟踪、蹲堵后,终于发现了张某的行踪。近日深夜,实行法官在得知张某正在河东区一食肆内跟人喝酒后,当即与法警赶往现场。而此时,法院主管院长、实行庭庭长全部坐在实行庭的会议室里,等待着实行小组的消息。赶到食肆后,实行小组职员当场将张某控制住,同时扣押了其驾驶的威驰汽车。将其带回法院后,依法宣布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日,并当夜送往看守所关押。这所有手续办理完结后,已是午夜时分。
第二天,实行法官准时提讯张某,经过耐心的法制教育,张某认识到了我们的错误行为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当场表示积极还款。随后,在其家属的配合下,将欠款一次性还清给了申请人。
转自:中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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