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同样品牌、年份、级别的二手车,因为行驶的里数不同、保养的程度不同等原因而卖出不一样的价钱。譬如,保养得更好、行驶里数更少的那辆车A会比另外一辆车(B)卖出更好的价钱,由于卖的人和买的人都会觉得,如此的车,继续用的时间长,更耐用。
所以,卖A车的人也理所当然要卖个最好的价钱。此时,好像已经没多少讨价还价的空间。但,假如你将下面这个隐含原因考虑进来,则可能与他们再论价格——尽管A车保养得好,开得里数少,但在保险赔偿方面,与B车却没多大差别。假如考虑到这个隐含原因,从这个角度去与卖车方协商砍价,兴许会有意料之外收成呢!
二手车价值常见的计算方法是“4321法”,即1、2、3、四年分别耗用设施总价值的10分之4、3、2、1。譬如,一台工程设施在用2年后,其残值为10分之2+1。
但针对家用轿车,笔者觉得“54321法”更符合实质。具体办法为:一部车有效寿命30万公里,将其分为5段,每段6万公里,每段价值依序为新车价的15分之5、4、3、2、1。假设新车价2万,已行驶12万公里,那样该车还值2万×(3+2+1)÷15=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