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二手车抵首付,6.5万就能买到心仪的车,但卖掉我们的车后,他们却说那辆车买不了,最后被“忽悠”高价买了另一辆车……日前,即墨市民李先生反映遭遇了“以租代购”套路,14万买的二手车居然比新车还贵。是不是存在不真实宣传?能否退车?日前,半岛全媒体记者针对这个事情进行了调查。

李先生:
网上宣传底价,现场只能选“高价”车
“当时感觉在网上购买二手车实惠,就在短视频上浏览信息。”李先生说,当时看到了一个叫青岛喜相逢出售二手车的公司,一名业务员就加了我们的微信。最初,他们介绍了两辆车。他看好了将来,到了店里想要买,他们又说卖不了。
一直到4月30日,他看上了一辆捷途二手车。当时这款车要价7万元,他砍到6.5万。由于手里没太多钱,李先生需要把我们的车卖了作为首付款。
“从车型到价格,都挺认可的。”李先生说,当时他本来计划过两天再去,业务员反复劝说当晚就能办妥。最后,他开着车去了即墨这家二手车店。
当时,他的二手车作价8000元,非常快就办理手续,钱也到账了,等节假日过后再办理过户流程。但,等到要买车的时候,他们却忽然说那辆车卖不了。
李先生说,他信用有问题,办不了银行贷款。他们就提出用以租代购的方法,每一个月交租金,交满期限将来就过户。他之前去过两次,他们也问了有关信息。等到要买车了,员工却忽然说这辆车审核不通过,没办法办理。

“二手车已经过户,但他们签了协议也不退。”李先生说,他们又反复推荐其他汽车。大半夜的,李先生又累又困,只想快点解决这个问题。就在他们的推荐下,订了一辆荣威新能源汽车,车是2025年的,跑了1万公里左右,新车官方报价12万多元,可以实惠4万元卖。李先生感觉也还可以同意,就计划购买。但,他们又指出他的资质有问题,最后约定他出货9000余元首付,然后分48期,每期2719元。
“算下来接近14万。”第二天他咨询了一下汽车4S店,一辆2025年相同种类型新车,落地价也就8万多。自己花了近2倍的钱,买了一辆二手车。
“他们不给退,给违约金也不可以。”李先生说,自己明显被他们套路。他目前只想快点把车退了,每一个月的租金也是一笔非常大的负担。
贷款资质不过关并不是套路,可依据协议约定退车
为什么看好的车买不上?能否协商解决?5月21日,记者采访了青岛喜相逢筹资出租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于经理。
于经理说,李先生的信用没办法从银行贷款,选择从他们公司进行以租代购的服务。
记者问,为什么买6.5万的车不过关,14万的车咋就好?于经理说,他们卖的二手车,有的是公司,有的是第三方。资金虽然是他们企业的,但也是从其他地方来筹资的。他们审核的时候,需要获得资方赞同。不看金额,就看资方的审核。李先生这种情况,他们常常会遇见。针对李先生反映想退车的问题,可以参考协议约定来。
记者拨通了即墨区商务局有关科室电话。员工回复说,他们负责汽车行业买卖的监管,依据当事人提供的状况,假如双方协商好了汽车,公司没提供,那样是违约行为。但,后续当事人又买了车,李先生提出想退车,是协议纠纷,应当是市场监督部门管理。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他们也进行了调查,也在帮助当事人办理退车。当事人有疑问,他们也会第一时间解答。
律师:
存不真实宣传嫌疑,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宝清说,依据《买家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买家在购买、用产品或者同意服务时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买卖权与依法获得赔偿权。经营者向买家提供有关产品或者服务的水平、性能、作用与功效、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方位,不能作不真实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导致买家财产损害的,应当根据买家的需要,以维修、重做、更换、退货、补足产品数目、退还货款和服务成本或者赔偿损失等方法承担民事责任。买家在购买产品或同意服务时,要货比三家,签订协议时务必仔细斟酌协议条约,小心签约。
“买家与经营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张宝清律师说。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