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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新政下的二手车出口:机会、风险与突围的道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1-28   来源:www.rsrhd.com   浏览次数:796
二手车讯】:2025年11月11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于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公告》(商贸函〔2025〕648号,以下简称《公告》),针对近年来二手车出口实践中暴露出的监管漏洞与不规范经营行为,颁布了一系列针对性手段,旨在促进二手车出口健康有序进步,构建覆盖源头管控、过

2025年11月11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于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公告》(商贸函〔2025〕648号,以下简称《公告》),针对近年来二手车出口实践中暴露出的监管漏洞与不规范经营行为,颁布了一系列针对性手段,旨在促进二手车出口健康有序进步,构建覆盖源头管控、过程监督与事后追责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国内二手车出口有关政策背景、主要监管规定等,笔者已在《二手车出口刑事辩护要素及风险应付指南》一文中做过解析,此次不再赘述,重点解析新规对二手车出口的新需要和企业合规建议。

1、新政背景简述

二手车出口已成为中国汽车产业“走出去”的要紧力量,对激活国内汽车置换需要、促进新车消费、帮助中国汽车“走出去”策略升级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然而,在行业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一些乱象:

(1)“零公里二手车”问题:

部分企业将新车完成注册上牌后即流入二手车交易市场,形成灰色产业链,以二手车名义出口新车。

(2)售后服务体系不健全:

部分出口企业缺少国外修理服务互联网和备件提供能力,致使国外买家权益保障不足。

(3)不真实改装和申报不规范:

部分企业通过不真实改装方法避免监管,未规范申报出口许可证所需信息、交易出口许可证等。

(4)恶性角逐加剧:

部分企业一味追求出口数目,忽略水平和服务,致使无序角逐和价格内卷。

这类问题不只扰乱了市场秩序,也会损害中国汽车产业的国际形象。四部门此时颁布新规,正是基于行业进步现实状况做出的针对性响应。

2、新政核心调整:从 “规模放开” 到 “规范提质”

《公告》是对 2019年以来二手车出口试点政策的系统性升级,核心围绕 “防套利、强合规、建机制”三大目的,重点调整集中在4个维度:

(1)严控新车伪报出口

公告明确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申请出口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180天(含180天)的汽车,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当地企业补充提交该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的《售后修理服务确认书》。

确认书需包括出口国别、汽车信息、提供售后服务的网点信息等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对没办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汽车,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这一“售后责任绑定”机制将从源头规范以二手车名义出口新车的模式,引导企业回归二手车出口“服务全球用户、维护中国制造声誉”的产业初心。

(2)规范许可证管理

公告需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企业规范完整填写出口许可证申报信息,其中汽车品牌、型号、注册登记日期、出售登记待出口日期等内容应与《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维持一致。

注册登记日期、出售登记待出口日期需填写在出口许可证附表中,便于主管部门核实及动态监测。对于未按需要填写上述内容的,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3)强化改装车监管

针对以改装车名义出口新车,实质汽车未改装、假改装,以改装车名义出口禁止出口的二手车等不合规、扰乱出口市场秩序问题,政策明确提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改装车出口企业准确填写汽车信息,提交改装真实性证明材料。

对没办法证明改装真实性,相同种类改装车商品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商品公告》、不具有效的国家强制性商品认证的商品,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4)打造动态管理退出机制

《公告》发布了《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列举七大违规行为,包含出口禁止出口的汽车、伪造证件、不履行品质保障义务等。公告需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大当地二手车出口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对照《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对企业拓展平时监督与动态管理。

对多次不诚信的企业及有关主体,在受理出口许可证申请时将综合考虑整改状况,形成“信用与资格挂钩”的约束机制。

3、主要风险分析: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双重红线

(一)行政风险:违规本钱显著提高

许可证有关违规:许可证信息填报不实、未按需要提交材料(如售后确认书、改装证明),将被拒发许可证,多次违规还将被通报。

资质与经营违规:出口禁止类汽车(如报废、抵押、盗抢、拼装汽车等)、以不正当方法获得许可证,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紧急的可能被取消出口资格。

动态管理风险:被列入不诚信负面清单后未按期整改,将影响后续许可证申领,关联企业也会被限制准入。

(二)刑事风险:从 “行政违法” 到 “刑事犯罪” 的转化边界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出口报废车、盗抢车、非法拼装车等禁止类汽车,案值超20万即可立案,超100万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经营罪:交易、出售二手车出口许可证,或无二手车出口资质擅自拓展出口业务,情节紧急的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5 倍罚金。

其他关联罪名:伪造、变造许可证件可能触发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出口不符合退税条件的二手车后骗取退税则可能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为走私二手车提供资金账户、掩饰犯罪所得等的,还可能触发洗钱罪。

4、企业合规应付建议

(一)资质与许可管理:筑牢准入基础

1.严格对照《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情的公告》(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号)需要的企业资质条件拓展运营,如流通企业需确保有固定经营场合、鉴别评估职员(需3名及以上)、财务合规等需要达标,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紧急失信行为等。

2.打造许可证申领双人复核机制,重点核对汽车VIN码、注册日期、品牌型号等信息,确保与机动车辆登记证、出口合同等一致。

3.提前对接汽车生产企业,对180天内注册汽车出口,预先获得加盖公章的《售后修理服务确认书》,明确售后网点与备件等的提供和修理责任。

(二)汽车合规审察:守住出口底线

1.打造 “三查” 机制

:查汽车来源(排除抵押、查封、盗抢等禁止情形)、查测试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符合二手乘用车出口水平标准WM/T 8—2022需要,二手商用汽车及挂车出口水平标准WM/T 9|2022需要)、查目的市场准入(提交符合当地标准的书面声明)等。

2.规范改装车出口步骤

:留存改装合同、工艺文件等真实性证明,确认商品已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商品公告》,拥有强制认证等。

3.禁止境内二次买卖

:汽车办理 “出售待出口” 登记后,不能变更境内所有人,没办法出口时需重新签订出口合同。

(三)信用与动态管理:避免退出风险

1.对照《二手车出口不诚信行为负面清单》,打造内部合规台账,重点防范 “出口禁止类汽车”“不履行品质保障义务”“伪造文件” 等红线行为。

2.打造售后责任闭环:与国外商家约定修理服务步骤,保障备品备件提供,准时响应水平投诉,防止因售后缺位被约谈整改。

3.主动配合监管核查:按需要留存买卖记录、测试报告、许可证等资料,同意商务、海关等部门的全步骤追溯检查。

(四)刑事风险防控:划清行为边界

1.明确禁止性清单:严禁回收、出口报废车、盗抢车、非法拼装车等 10类禁止情形汽车,打造汽车来源追溯档案,防止触发走私禁止出口货物、物品罪。

2.规范许可证用:坚持“哪个出口哪个申领”原则,不能委托别人代办或出售、倒卖许可证,防止触发非法经营罪。

3.强化申报合规:按海关需要填报产品名字(“旧+品牌+排气量+车型”),确保报关数目与许可证申请量一致,一次完成清关,依据实质状况确定能否出口退税等,防止出现将汽车状况申报不实等触发走私等罪名。

5、长效进步建议:从 “合规存活” 到 “价值增长”

伴随国内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和国外市场需要的多样化,规范化的二手车出口业务仍有广阔进步空间。从长远来看,新规的推行将促进二手车出口行业从“拼价格”转向“拼品质、拼服务”。企业可以自律合规为根基,布局多样化市场、健全配套体系等,以协同为路径,与政府、行业组织等相互配合,提高整体竞争优势。

1.布局多样化市场

:依托贸易促进平台发展新兴市场,在政府支持下打造公共展示买卖市场、地区买卖中心、国外仓等,拓展营销、仓储等综合服务,减少单一市场风险。

2.健全配套体系

:与物流、金融、第三方质保机构等配套行业、企业合作,搭建“整备—测试—报关—物流—售后”一站式服务链条,提高国际竞争优势。

3.打造合规培训机制

:准时跟踪主管部门的政策变化,按期参加、组织政策宣讲,提高职员对许可证管理、汽车审察、售后责任等需要的认知,将合规经营转化为角逐优势。


本文作者: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 海关与财税团队 廖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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