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报废机动车辆收购管理方法推行细节》第五十六条、《安徽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公告》、《安徽报废机动车辆收购拆解行业部门联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延长原有报废机动车辆收购资质企业重新认按期限的公告》等规定,我厅决定依法注销合肥永泉报废汽车收购拆解公司等7家企业报废汽车收购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停止用,同步关闭被注销证书所属企业在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用权限,被注销证书的企业不能以被注销证书名义从事报废机动车辆收购、拆解业务,被注销的企业依据被注销证书授权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不能从事报废机动车辆收购业务。
特此通告。
安徽商务厅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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