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深圳人居环境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公开征求《深圳人居环境委员会 深圳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轻型汽车实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辆大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建议的公告。公开征求建议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13日。国家环保部的计划,国内拟定于2020年7月1日开始推行国六排放标准,深圳则将这一时间提前了整整两年。

此次深圳拟提前五年推行国六,虽然有的被人震撼,但细想也在乎料之中,由于近些年来,深圳在机动车辆排放治理方面的脚步一直都非常快。
2017年2月,继山东、天津需要重型柴油车加装颗粒物捕集器之后,深圳直接将目的瞄准了国五车型,发文需要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深圳销售、注册和转入的重型柴油车应使用安装DPF的国五及以上标准车型。该行动一度引起巨大反响和争议,甚至致使“深圳一度无车可卖”,该事件引起的舆论关注到今天尚未平息。
此前,北京一直在全国机动车辆排放标准推进上走在前列,也一度计划提前推进京六标准,京六与国六之争纷纷扰扰两年之久,最后以京六叫停、国六标准发布而结束。但多位业内人士透露,北京极大概提前推行国六标准,而且也会是跳过国六a阶段直接推行b阶段。此次在深圳发布轻卡国六征求建议稿之前,业内就有风声传出,国内可能有部分区域将提前推行国六标准。一向在排放治理方面走在前列的深圳打响国六第一枪好像在情理之中。若深圳提前推行国六成真,那样在环保重压下,可能会非常快有城市或区域飞速跟进,特别是京津冀等雾霾治理任务紧迫、已经全方位提供国六汽柴油的区域。
从深圳可以看出,大伙推进环保升级的积极性非常高,这也是大家乐意看到的。面对随之而来的争议,无论怎么样,国六已经愈加近,各方怎么样迅速反应,应付新规才是当务之急。
为防治机动车辆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变我市环境空风韵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方污染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辆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修订)和《深圳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方环境水平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公告》(深府[2017]1号)的相关需求,经市政府赞同,现就我市轻型汽车实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辆大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Ⅵ标准”)有关事情通告如下:
1、本通告所称国Ⅵ标准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办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中的第六阶段排放控制需要,其中Ⅰ型试验应符合6b限值需要。
2、本通告所称轻型汽车指的是最大设计总水平低于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
3、2018年7月1日起,我市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柴油车应当符合国Ⅵ标准。
4、2019年1月1日起,我市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汽油车应当符合国Ⅵ标准。
5、自上述标准正式推行起,停止销售、注册和转入不符合上述需要的汽车。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不符合本通告需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6、达到国Ⅵ标准的轻型汽车,可登录机动车辆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看。
7、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
特此通告。
深圳人居环境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