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二手车过户流程之前,切忌不可忽略第一办理汽车保险过户,不要害怕麻烦。等发生事故后则遭到保险公司拒绝赔到新用户竞价推广账户,如此的烦心事就发生在用户王女性的身上。

王小姐从同事张先生处购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款物两清。张先生在2009年6月为该车投保了机动车辆投保了车险,并且告诉王小姐保单还有半年才到期,王小姐也就没再与保险公司打过交道。近日,王小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桑塔纳轿车被撞坏了。由于该车尚在保险期内,王小姐便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以张先生在将汽车出售二手给王小姐时,没根据保单条约中的约定通知保险公司,办理合同主体的变更手续等为由,需要先办理过户流程才能索赔。
保险企业的处置是不是得当呢?现在,像王小姐一样,买卖二手车的用户在办理车险过户时,又有什么应该注意的事情呢?编辑从平安电话汽车保险员工处得知。
《保险法》规定:假如被保险的汽车发生交易,需要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赞同后,还需要有书面形式的记载。投保人张先生将被保险汽车出售二手给王小姐时,王小姐应准时通知保险公司,并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对保险合同进行变更,将保单转入自己名下,不然发生保险事故理赔会遇见困难。
现在汽车保险法也更加健全,新的《保险法》将消除保单“真空期”:
按现行《保险法》,保险标的出售二手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赞同继续承保后,变更保险合同。而马上于十月1日起推行的新的《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转移后,受被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但需要被保险人准时通知保险公司,不然,如因出售二手致使危险程度增加而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从新《保险法》中大家好了解到,只须二手车过户后通知了保险公司,就算保险过户未能准时办理,保险公司原则上也应承担保险责任,从而解决“理赔真空期”问题。但尽管如此,并非说新用户就不需要准时去办理变更手续。比如,私家车过户后成为营运车,或者过户后新用户对车进行改装等状况,就是“危险程度增加”。用户应准时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过户流程,且因为“危险程度增加”,保费也会适度增加。所以,即使是新《保险法》推行后,二手车过户最好也要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只须不是增加危险程度的出售二手,保险公司不会对变更手续收取任何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