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地税局为此建议,在汽车过户环节增加验看车船税有关交纳证明一项,以防止车船税应交纳者钻过户不查车船税的空子,损害二手车购买者的利益。二手车原用户假如告诉购买者已交税、却不可以提供车船税完税的有关证明,购买者可以需要和原用户一块拿着行驶本,到地税局的任何一个税务所查看该车的车船税交纳信息。
丰台区地税局昨天提醒,购买二手车的买家在办理过户之前,必须要向原用户索要以往年度车船税的有关完税证明,以免代人受过。有一部分纳税人了解汽车的过户流程中不查验车船税的交纳状况,所以就故意偷漏税,把多年未交的税款转嫁给二手车的购买者。丰台区地税局税务所的员工告诉记者。据悉,逾期不交的车船税除去要补交税款,还要根据滞纳天数每天以万分之五的比率交齐滞纳金。截至现在,今年已经有276辆车的用户到丰台地税局补交了车船用税税款5.66万元,滞纳金1万余元,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二手车用户。
除去一些人恶意拖欠车船税,用户也会无意间延误了车船税的交纳。据地税局员工介绍,有些人在购置新车时商家承诺一条龙服务,买车人误觉得已包括了车船税;还有些纳税人觉得车船税征期为每年的1月至3月,因此在征期过后的4至12月购买新车,但原用户并未交税。另外,因为私车和公车有各自独立的征收及信息管理软件,因此当公车过户成私车时,系统显示以前年度的车船税纳税额为零,从而需要私车购买者补交自过户之日起的应纳车船税。
丰台区地税局还提醒,在车船税新标准未颁布之前,需补交以前年度车船用(牌照)税的纳税人,不要再去银行交纳,应尽快到北京地方税务局的车船用(牌照)税征收窗口办理纳税手续。




